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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实行差别化项目审批方式

2014年10月10日 07:01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周志鹏 通讯员 徐益明

  怎样来促进政府简政放权,进一步为项目审批提速增效挖掘空间?记者昨天从桐乡市审改办了解到,桐乡在公布工业项目投资“正向清单”与“负面清单”的基础上,正式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求导式”分类直达的审批办理模式,针对市级审批权限内不同的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实行差别化的审批方式,对我市鼓励发展的工业投资项目设定最简的审批环节和最短的审批时间,力促这些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求导式”分类直达审批办理模式的核心为采取部门主动服务与项目业主诚信承诺相结合的方式,打破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前后置关系,缩短项目评估与项目建设、技改、投产的时间跨度。

  “正向清单”即桐乡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则是桐乡严格限制发展的投资项目。因此“正向清单”和“负面清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在桐乡将享受不同的审批待遇。“正向清单”内的项目,以及符合产业导向的鼓励类投资,经确定为参照“正向清单”执行的项目,若是不新增建设用地、建筑面积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则实行“快通道服务”机制;若是改、扩、续建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和新增用地建设的企业投资项目,则实行“联合审验”制,加快项目落地。

  针对“正向清单”与“负面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桐乡会实行“项目一次评估、部门主动服务、业主诚信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批前联审”的新机制,充分激发企业投资活力,确保项目早日投产见效。

  “桐乡会对‘负面清单’内的投资项目严格管制,允许企业的甲类项目进行实质性改造提升,但不得新建项目,企业原则上不能投资乙类项目。”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一方面对“正面清单”的鼓励类投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对“负面清单”的项目严格管控,通过“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来撬动全市产业的转型升级。

  审批提速了,审批质量也应该得到保证。接下来,桐乡会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服务与监管,做到事前审查企业是否按照政府设定的项目前评估条件、土地出让合同要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等;事中审查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按承诺的标准,符合审查的设计技术规范要求,并对关键技术、关键设备进行重点监管;事后建立批后分类监管制度,针对不同的项目投资类别、投资规模,采用不同的监管方式,实行投资项目履约复核制度,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针对企业的不同复核情况,给出合格通过(部分或全部)、限期整改和全面整改等不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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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 桐乡 实行 差别化 方式 投资项目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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