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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桐乡征地补偿区片实行新地价标准

2014年07月15日 07:52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新一轮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出台,自本月起施行。征地补偿新标准明确了征地区片划分、综合地价标准以及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

 

  原来全市实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将全市土地分为三个级别的区片:一级区片为市区城市规划区(包括梧桐街道、龙翔街道、凤鸣街道的城建规划控制区);二级区片为市区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区域,以及濮院、乌镇、崇福、洲泉、石门等五个镇的城建规划区;三级区片为除上述一级、二级区片外的其他区域。新标准出台后,将梧桐、龙翔、凤鸣三个街道的行政区域全部划为一级区片;将濮院、乌镇、崇福、洲泉、石门五个镇的行政区域全部划为二级区片;另外,将高桥镇从原来的三级区片划为二级区片。

 

  新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一级、二级、三级的标准分别为:土地补偿费3.2万元/亩、3.1万元/亩、3.0万元/亩,较原标准分别提高了0.4万元/亩;安置补助费均为1.5万元/亩,较原来提高了0.5万元/亩。

 

  土地补偿费中作为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用于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费用部分,从原来的1.3万元/亩调整为1.5万元/亩。相应的,土地补偿费中可直接参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部分,也从原来的1.5万元/亩、1.4万元/亩、1.3万元/亩分别调整为1.7万元/亩、1.6万元/亩、1.5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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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潘晓琴 通讯员 陆艳艳 编辑: 王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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