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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中的“温度” 让罪犯主动开了口

2014年06月19日 14:15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昨天上午,桐乡市公安局石门派出所朱明卓一行提着水果、衣物,来到市区庆丰北路一间租房。他们此行,是来看望一名罪犯的妻子。

 

  “孩子还好吧,”敲开门,民警殷剑飞就与刚刚生产完的赵某寒暄起来。“挺好的,多谢警官关心,还带这么多东西,真是不好意思。”赵某连忙道谢。“其实,我们是来告诉你,你老公王强(化名)因盗窃罪被警方逮捕,上次看你产后比较虚弱,没有告诉你真相。”听完殷剑飞的话,赵某眼中满是泪水,不知如何开口。

 

  这一幕究竟因何而起?故事回到去年9月……

 

  “喂,民警同志,我的摩托车被人偷了,我看到小偷的样子,你们快来。” 2013年9月17日晚上8点42分,石门派出所接到市民雷女士报警。赶到现场后,根据雷女士对窃贼体貌特征的详细描述以及被盗车辆的号牌,民警迅速出动,展开搜捕行动。

 

  9时许,市区交警大队传来消息,失窃摩托车找到了。令人意外的是,这辆摩托车刚刚在校场路、复兴路路口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经交警现场勘查,驾车者系酒后驾驶,还受了伤,被送往桐乡市第一医院救治。

 

  但民警殷剑飞等人来到医院时,却发现驾车人已不知去向。

 

  酒后驾驶,被窃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送医又自己开溜……从时间上判断,殷剑飞认为这名失踪的驾车人就是窃贼。由于时间紧凑,失窃车辆中雷女士的财物完好无损,共计约有5000元财物。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殷剑飞就将车辆及财物返还给了雷女士。

 

  财物虽已追回,案件还得继续侦查。

 

  通过调查,殷剑飞发现,驾车的窃贼名叫王强(化名),四川人,现年27岁,在桐乡务工多年。但发生事故后,他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既没有回过庆丰南路租房,也没有跑回四川老家,线索就此中断。

 

  虽然如此,殷剑飞心中却一直记着这起案件。今年4月5日,有消息称,王强可能已回到桐乡,并发现其在市区庆丰北路又租了一套房。殷剑飞前往调查,但租房内,王强不在,只有他怀孕的妻子赵某。

 

  “你们是来调查去年那起交通事故的吗?”在与赵某的闲聊中,殷剑飞得知,王强自去年出了事故之后像变了个人,再没有以前不务正业的样子,现在在无锡一家企业打工。根据这一线索,殷剑飞迅速掌握了王强的行踪,只待收网抓捕。

 

  然而这时,石门派出所副所长朱明卓却决定暂缓抓捕王强。

 

  “失窃车辆、财物早已经追回,犯人王强在这起案件后,未曾作案,确有改过自新的态度,而他家中妻子又怀有8个月身孕、身体虚弱,经不起刺激。”朱明卓说,出于以上考虑,所里决定等赵某生产后,再对王强实施抓捕。

 

  6月初,赵某生下一名婴儿、母子安康的消息传来。6月7日,殷剑飞又一次来到王强家。这次,他进门看到的是王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景象。

 

  “上次的交通事故,还需要你丈夫配合调查一下。”殷剑飞对赵某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将王强带回派出所后,殷剑飞对王强摊了牌,要他交代摩托车盗窃案一事。起先,王强还有抵触情绪,想要抵赖。

 

  “其实你的行踪我们一直掌握得很清楚,两个月前就可以抓捕你,但考虑到你家中的情况,才缓了一下。”朱明卓对王强说,现在你的孩子刚刚出生,作为父亲的你,是否应该教会他人生的第一课:自己做错的事情必须自己承担后果。说着,朱明卓又递上了手机中赵某母子俩的照片。

 

  “警察同志,你说的对,我认罪。”看着照片,被民警感动的王强在认罪书上签了名,一起拖了半年的“无头”案终于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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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徐飞燕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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