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料:13867300110

陈新良:“调解没什么秘诀,找准‘病灶’是关键”

2014年06月19日 08:04 来源: 桐乡新闻网

  5月19日,南王村的张大爷跟一群跳广场舞的老太太杠上了,一度剑拔弩张。陈新良接警后耐心地做起工作。“每天晚上被大喇叭吵得睡不好心里烦,我理解,但是凡事有商量,别一上来就准备动手,把人打伤要赔医药费,弄不好还得进派出所,不值当吧?”“你们跳排舞锻炼身体无可厚非,但也要顾及周边居民的感受,音量不要开得太大,晚上早点收场,被投诉扰民就不好了……”就这样,一场风波得以平息。

 

  陈新良,桐乡市公安局龙翔派出所社区民警。龙翔所是“小所”,刑事警情少,但是纠纷不断,遇到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很多年轻民警头疼不已,可陈新良总能轻松“拿下”。作为一名有着14年公安工作经验的“老”民警,陈新良笑言其实并没有秘诀:“做调解工作,阅历固然重要,但最关键的,是要找准‘病灶’。”

 

  今年春节期间,金牛村的钱某找到陈新良,让他帮忙做“担保人”。

 

  一年前,50多岁的钱某跟丈夫闹离婚,这让早已成家的儿子很是恼火。“当奶奶的人了闹离婚,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可钱某却是一意孤行。为此,儿子跟妈翻了脸。一次,钱某买了婴儿用品去看孙子,结果让儿子给轰了出来。钱某诉苦无门,最后哭哭啼啼找到陈新良。为缓和他们母子关系,陈新良没少当“和事佬”。

 

  可这次,怎么从“和事佬”变成“担保人”了呢?原来钱某跟前夫协议离婚时,前夫答应给她一笔钱作为今后的养老金,其中有20万说好一年后再给。春节前夕,钱某的儿子打电话跟她商量,说自己要买车,20万能不能缓半年再给。

 

  “借还是不借呢?”钱某思来想去,最后想到找陈新良“咨询”。“我觉得还是要写一张欠条。陈警官你来作担保人,在欠条上签个字。”

 

  “我说钱大姐,刚刚才和儿子关系缓和点,你这是自己把自己往外推呀!”陈新良气不打一处来,“难得他主动来商量,这是多好的机会呀?如果你还要去看孙子的,就跟你儿子好好说,母子之间打欠条,伤不伤感情啊?”一番话说得钱某面红耳赤,直骂自己财迷心窍。“我这就打电话给儿子,让他先拿去买车,反正我不等钱用。”

 

  虽然家庭纠纷、夫妻矛盾以“调和”为主,但并非每个案例都适用。

 

  2013年大年三十晚上,龙翔派出所接到报警,杨元村有人打架闹事。民警小沈到达现场后才发现,闹事的是张“熟面孔”。从2012年开始,小林夫妻因生活琐事闹纠纷,报警不下10次,所里几乎每个民警都跟他们打过交道。可这一次,事情却闹大了,小林借着酒劲,不仅将老丈人家的东西给砸了,还把老人打得头破血流。

 

  小林被强制传唤进派出所后,几个年轻人都不敢轻易接这个烫手山芋。“每次一调解就和好,但不出一个月,又‘闹’进了派出所,还愈演愈烈,到底该怎么破解呀?”最后,这个难题落到了陈新良手里。

 

  对于小林,陈新良当然也不陌生,但为了能将这件事解决圆满了,他又重新找出一年来的卷宗,细细研究对策。

 

  陈新良发现,一开始小两口只是动动嘴皮子,可随着报警数的增加,“火力”一次次上升。2012年10月初,两人吵架时小林动了刀,吕某腿部被砍伤。民警处警时,小林认错态度较好,对自己的行为认为是“一时失手”,保证下次不会再犯。而吕某当时已经怀孕,也不希望警方对丈夫采取强制措施,在民警调解下,吕某原谅了小林。

 

  虽然小林每次都能认错,表示愿意悔改,但事实却是屡教不改。之后数月中,两人又多次因争吵而报警,其中一次还导致吕某流产。虽然派出所作过不少工作,但吕某表示不会再原谅小林,甚至害怕和他单独相处,之后搬离了夫家。吕某回娘家后,小林又以找妻子为由,几次三番到丈人家闹事,为此派出所也数次出警处置。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但陈新良发现,小林存在家庭暴力现象,虽然事后每次都能认识错误,表示会真心悔改,但事实上不但没改,反而变本加厉,甚至造成流血事件。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时,除了小林对这桩婚姻还心存幻想外,吕某及两方家人都已经不抱希望,特别是双方父母,担心两人继续生活下去会酿成大祸,希望民警能做做小林的工作,让他同意跟吕某离婚。

 

  “这起纠纷,最大的‘病灶’其实就是婚姻关系。婚姻关系不解除,纠纷不可能完结,并且有可能再次发生暴力伤害事件。”在了解了吕某及双方家属都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后,陈新良着重做好小林的工作。“强扭的瓜不甜,我不会再找她麻烦了。”通过多次开导,小林终于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徐飞燕 编辑: 匡万忠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