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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首起环境污染案开庭审理

法院庭审实现微博直播

2014年05月08日 07:31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判处严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昨天下午,随着桐乡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侯立伟法槌落下,桐乡首起污染环境案件当庭宣判。与此同时,案件审判过程也首次在桐乡法院官方微博上全程同步直播。

 

  据悉,今年2月19日起,被告人严某未经审批在桐乡市高桥镇毛水浜村庙河西6号经营一家电镀加工厂,并私设暗管,将未经处理含有重金属铬、锌等有害物质的电镀污水排放进周边河道。2月25日,桐乡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在联合行动中依法查处了严某的违法加工点。后经环保部门检测,严某车间内排放的废水重金属铬、锌含量均超过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在昨天的庭审中,整起案件从开庭审理、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终陈述以及法庭宣判,桐乡法院均实时进行了微博直播。在桐乡法院官方微博中,可以看到因无知而违法的严某对自己行为深感后悔的阐述,以及他表示将痛改前非低头认错的照片。鉴于严某犯罪事实较轻、时间较短,认罪态度较好,桐乡法院最终作出对严某从轻处罚的决定。

 

  桐乡法院副院长王建强介绍,2013年6月19日,“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正式施行,“严某案”是《解释》施行后,桐乡法院宣判的首起污染环境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被告人对犯罪事实认识不清、对法律的无知无疑是痛心疾首的。”王建强副院长表示,桐乡法院此次通过微博直播本地首起污染环境案件,一方面是希望能够让更多涉及电镀、重金属等“高危”行业从业者了解到污染环境案件的相关信息,起到普法作用;一方面也为全市上下正在开展的“五水共治”工作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案件中,从查获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到最终公开审理,公、检、法三方仅耗时2个多月就走完了整个流程。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份以来,桐乡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先后出台了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全力护航“五水共治”的相关文件。接下来,桐乡法院还将与公安机关、检察院通力合作,在保质的同时,尽可能提升对环保类案件的打击、审判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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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蔡秀敏 编辑: 王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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