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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公安局 桐乡市农业经济局关于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2014年04月24日 08:41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近期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在我市从事电鱼、毒鱼、炸鱼以及使用非法渔具捕鱼的违法活动,严重破坏了我市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为扎实推进“五水共治”,有效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水环境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我市所辖水域内(包括河流、荡漾、沟渠等水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对从事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由渔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及渔具,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禁止制造、销售用于电鱼、毒鱼、炸鱼的物品和工具。对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由渔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制造、买卖、储存、运输、携带、使用、提供爆炸性、毒害性等危险物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监督和举报非法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凡举报查实的,给予一定奖励。

 

举报电话:110或0573-88102028   0573-88108894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桐乡市公安局 桐乡市农业经济局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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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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