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料:13867300110

凤鸣“2·20”火灾起因查明,为电动车故障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 3月底到12月,全市将开展出租房屋综合整治行动

桐乡4.6万余间出租房将逐一排查

2014年03月21日 08:40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公安部门在出租房附近张贴防盗提醒。

 

  近年来,桐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数量激增,在多地形成了独特的“房东经济”,出现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违法犯罪、火灾事故数量“四高”现象。

 

  不久前,凤鸣街道发生的“2?20”火灾事故(本报2月21日曾对此次火灾进行报道),再一次敲响了出租房屋的安全警钟。

 

  昨天下午,记者从桐乡市出租房屋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上了解到,从今年3月底到12月,全市范围内将集中开展出租房屋综合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是:拆除一批非法建筑、严查一批违法出租行为、查处一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抓获一批在逃犯罪分子;全力清缴治安、消防等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和落实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

 

  凤鸣“2.20”火灾起因查明电动车故障引起火灾

 

  昨天的会议,公布了凤鸣街道“2?20”火灾的调查结果。

 

  今年2月20日11点09分,凤鸣街道文华小区河西956号发生火灾,导致两死一伤的惨剧。

 

  经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的现场勘测和调查走访,初步确定起火部位为房屋一层东数第一间和第二间的北侧区域,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电器故障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

 

  据了解,起火房屋所在的文华小区缺乏一定数量的消防基础设施和水源地,并且至今未建立起志愿者消防队伍。在火灾来临时,极易丧失扑救的条件和最佳时机。

 

  起火房屋一层堆放着房主收购来的废布料;二层被分隔为5个房间,用于出租;三、四层为房主居住区域。房屋内不仅堆放了大量的易燃物品,还缺少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

 

  火灾发生时,唯一的楼道变成有毒气体的排烟管道,楼上租住的人员无法顺利出逃。

 

  出租房屋内的居住者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是这次火灾中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之一,也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一大安全隐患。房主追求片面、短期的经济利益,租户对居住环境安全问题的忽视等问题,在发生险情时,都将成为悲剧的催化剂。

 

  从桐乡现状看来,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依然存在盲区。部分网格责任人的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不够健全,消防安全监管网络还未能真正覆盖到全市等问题未能得到完善。

 

  出租房屋里隐患多全市三成火灾在此发生

 

  截至目前,桐乡登记在册的出租房屋数量为4.6万余间,管理和服务压力逐年剧增,治安、消防等安全形势日益严峻。

 

  据公安部门统计,桐乡每年发生在出租房屋的警情约4000起,有60%以上犯罪嫌疑人以出租房屋为落脚点。

 

  另据消防部门统计,去年全市发生火灾事故1178起,其中涉及出租房屋的就有348起,占总数的30%。

 

  另外,出租房还常常成为小作坊的长期“据点”。

 

  以凤鸣街道环南村为例,在现有570家经营户中,有证有照的仅24家,95.8%是无证无照经营。

 

  在这些无证无照的小作坊中,欠薪欠款、侵犯产权等现象较为普遍。

 

  每到年底,欠薪事件常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桐乡经济发展环境和生产经营秩序。

 

  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经济等领域内,出租房屋存在的隐患显而易见。

 

  多部门联合行动逐一排查所有出租房屋

 

  据介绍,本次出租房屋综合整治的范围是全市各类出租房屋,重点是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企业员工集体宿舍。

 

  重点区域是城郊接合部、块状经济发达区块、“三合一”场所以及农民安置小区出租房屋、新村集聚点出租房屋、“三老”场所(老旧小区、老旧街道、老旧住宅)出租房屋等。

 

  从今年3月底开始,各地将开展“地毯式”排摸,“逐村、逐栋、逐户”登记在册,确保掌握全市出租房屋的真实情况。同时根据本辖区重点,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措施。

 

  在综合整治行动中,城管、安监、教育、建设等多个牵头部门将根据各部门职责,对以下类型的出租房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无证无照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经营场所;非法燃气灌装点;黑诊所、黑加油站(点)、黑幼托所;用于居住出租、经办企业、个体作坊的违法建筑;“三合一”场所。

 

  此次出租房屋综合整治行动将与“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建设、“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行动,还将建立健全和落实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桐乡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 张卓君 编辑: 王志杰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