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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桐乡专报第4期

2014年03月12日 14: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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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猛药去疴正风

 

        为有效去除机关干部行为之垢,作风之弊,桐乡市出台《从严管理干部“三大纪律”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干部参与赌博、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领导干部一律免职,其他干部一律待岗。自规定出台以来,全市效能建设明显好转,在近期嘉兴市效能建设督查中,实现“零查处”。

 

        1.干部违规就地免职。由市效能办牵头,联合媒体、公众监督员、部门纪检组长等组成若干个督查小组,不定期通过巡视督查、跟踪督查、暗访督查、交叉督查等形式,对全市各镇(街道)、部门(单位)的干部执行“三大纪律”情况进行立体式检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同步”工作以来,共开展效能建设明查暗访8次,追究处理了4名效能违规人员,全部进行免职待岗,并第一时间对外进行通报。如2014年正风肃纪第一次检查中发现的效能违规人员乌镇镇沈某某、孙某某已被辞退,交通运输局俞某某待岗一年。

 

        2.领导干部连带问责。出台《桐乡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工作人员被责任追究的,扣发科室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奖30%;科室主要负责人被责任追究的,扣发业务分管领导年度考核奖30%;班子人员被责任追究的,扣发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奖金的30%;本单位在一次检查中发现三人及以上违反效能行为的,扣发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奖30%;一年内所在单位被查实三次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效能主管领导一律给予组织处理;一年内所分管的范围内被查实二次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对分管领导一律给予组织处理。相关规定出台以来,在追究处理效能违规人员的同时,严格按规定上究了52名领导的连带责任,扣发其上年度考核奖30%。

 

        3.领导班子预警履责。从效能督查、投诉受理等途径广泛收集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干部遵守“三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信息,并根据严重程度分“黄、橙、红”三色预警。预警级别为黄色的部门、单位,责令其内部整顿;橙色级别的,取消该部门、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红色级别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截止目前,共对残联、财政局、振东新区等26个效能违规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有效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带队伍、守纪律、正作风的责任意识。

 

 

桐乡市严格执行“四严禁、四不准”实现211个村(社区)业务招待费“零开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坚决反对“四风”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减轻村(社区)经济负担,桐乡市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村(社区)“四个严禁”》和《行政村(社区)干部厉行节约“四个不准”》,今年以来,实现了村(社区)业务招待费“零开支”。

 

        1.机关干部“四严禁”,实现“零开支”。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村(社区)“四个严禁”》,规定全市机关、镇(街道)、国企干部严禁接受村(社区)请吃、严禁收受村(社区)礼品、严禁参与村(社区)组织的娱乐、严禁转嫁费用,坚决杜绝任何增加村(社区)业务招待费行为。   

 

        2.村(社区)“四不准”,实现“零接待”。出台《行政村(社区)干部厉行节约“四个不准”》,要求全市村(社区)干部切实增强勤俭节约和廉洁自律意识,不准公款宴请、不准公款送礼、不准铺张浪费、不准损公肥私。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安排接待的,须填报“行政村(社区)接待明细单”,明细单须写明接待时间、事由、人数、费用、对象等,并随接待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并严格执行业务招待费限额制度和超支自负制度。

 

        3.正风肃纪促长效,实现“零违纪”。建立全方位监督问责体系,将“四个严禁”、“四个不准”执行情况列入正风肃纪明查暗访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联合农经、审计等部门强化财务监管,设立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对违反规定经查实的,按《桐乡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党政纪规定处理,并纳入镇(街道)及部门年度考核。截止目前,该市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都能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实现了“零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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