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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项规定准入之外的事项进社区,均需通过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核准

桐乡实行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

2014年02月14日 08:23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今后,如果公证处要求社区居委会协助调查居民婚姻、资产状况等事项,居委会有权说“不”。昨天,记者从桐乡市民政局获悉,本月起,我市全面实行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76项规定准入事务之外的事项进社区,需通过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核准,并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不断推进我市城乡社区依法自治。

 

  城乡社区工作“准入”呼声已久

 

  “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不少城乡社区干部都喜欢拿这句话来形容自己繁琐的工作。条线事务繁杂、社区工作人员超负荷运转的情况普遍存在。

 

  “社区很忙,却感觉离群众的心越来越远。”梧桐街道庆丰社区党委书记周志红对社区工作“准入”充满期待。周志红说,庆丰社区总共有8名工作人员,且多是女性,除了日常工作,不时“临空而降”的调查统计、盖章证明等令大家十分头疼。去年,社区又多了一项麻烦事:上门收垃圾费,这不仅增加了社区的负担,也让社区与居民关系发生变化。

 

  “事情杂乱繁多,却无章可循,许多居民不理解,骚扰电话就多起来了。”周志红表示,一些奇怪的盖章证明让社区很被动,如一些居民要买车,相关方面不看居民的房产证,却要求居民到社区开房产证明。社区不予开具证明,结果招来居民的不理解。

 

  “各种检查、评比、考核应接不暇,哪个都不能得罪。”一些村(居)委会也表达了同样的烦恼。“政府行政管理‘手臂长’,导致群众自治组织‘肩膀软’。”桐乡市民政局副局长尤良南介绍说,全市目前有176个行政村、35个城市(镇)社区。据不完全统计,此前城乡社区依法需要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就达70多项,而每年各类检查、考核、评比等活动要占去社区工作人员一半的精力。

 

  厘清“权力清单”和“权利清单”

 

  2月10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桐乡市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实施意见》。本月起,我市将全面实行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厘清城乡社区的“权力清单”和“权利清单”,不断推进我市城乡社区依法自治。

 

  “我们还在探索,关键是厘清‘权力’和‘权利’,给社区减负。”尤良南说,《意见》的制定完全参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的规章来进行,经过全市多方面的努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需依法履行职责的事项精简到36个,需依法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缩减到40个。

 

  桐乡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在这76项工作之外,其他事务需进驻城乡社区的,均要实行准入制。应确保相应的工作经费,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实行“权随事转、费随事转”。对未纳入准入目录的行政事务,城乡社区有权拒绝办理。因工作需要须增加城乡社区工作事项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核准同意。

 

  同时,我市还严格“监督考评”,对“准入目录”中的工作事项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跟踪、检查和反馈。将城乡社区工作准入实施情况纳入我市政风、行风评议主要内容,评议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及镇(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桐乡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乡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是夯实基层自治组织的需要,同时也将推进我市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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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宋彬彬 通讯员 沈 娟 编辑: 王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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