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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知道在陌生人面前给孩子哺乳是件挺尴尬的事但真想在桐乡的公共场所找间育婴室又是件挺困难的事

公共场所“哺乳秀”到底羞了谁

2014年01月21日 09:08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在大庭广众之下,撩起衣服给哺乳期婴儿喂奶,相信很多人看了之后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或者认为很不雅观。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若不是看着嗷嗷待哺的孩子,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场所,谁愿意这么做?在妈妈眼里,没有什么比孩子的需要更重要。

 

近日,市民李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不久前,她抱着两个月大的宝宝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检查间隙,看着孩子哭闹,她打算给宝宝喂奶,可找遍了医院,就是找不到一块适合哺乳的区域。“医院人满为患,我怎好意思撩起衣服喂奶?不喂,孩子饿了怎能无动于衷?”李女士说,自从有了孩子,她经常在公共场所遭遇喂奶尴尬。

 

我国对公共场所设置育婴室是否有明确规定?为何我市众多公共场所都难觅育婴室的踪迹?李女士认为,育婴室从侧面折射出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其缺位也是文明城市的一大尴尬。她呼吁,像医院这样的公共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育婴室,并配备较为齐全的设施和清晰的标识,方便妈妈们喂奶。

 

市级各医院难觅育婴室年轻妈妈喂奶只能躲墙角

 

带着李女士的质疑,记者走访了市妇幼保健院。在医院门口,记者看到带着孩子来看病、做检查的年轻妈妈络绎不绝,耳边不时传来婴儿的哭声。在被问到医院有没有育婴室时,预检分诊台的护士表示,门诊没有设育婴室,大部分年轻妈妈只能躲在墙角等隐秘处喂奶。

 

在门诊和输液室,记者先后询问了几位年轻母亲。她们纷纷表示,遇到孩子吃奶时,只能冒着“走光”的风险。“难为情也没有办法,这里没有育婴室,你让我怎么办?”采访中,多名年轻的母亲向记者透露,他们都曾遭遇过这样的尴尬。

 

记者也找遍了整家医院,如李女士所言,没有找到标识清晰的育婴室。在记者的询问下,妇女保健科一医生介绍,年轻母亲在他们科室检查时可以借用科室的妇检室作为育婴室,但是医院确实没有专用的育婴室。

 

对于没有设置育婴室,医院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市妇幼保健院于1991年搬迁至现址,在建造之初,设计中根本没有育婴室的设计概念,而至今也没能开辟出哺乳区域。

 

如今,该院现址已远远满足不了我市的妇幼保健需求,新址已于去年12月破土动工,预计将于2016年竣工投入使用。据介绍,在新址设计中,哺乳区域也被纳入重点考虑,到时候育婴室将配备沙发、茶几等设施,面积将超过现在的普通办公室。

 

在获悉这个问题后,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在医院主要区域进行人性化改造,设置育婴室,为有哺乳需要的母亲提供方便。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各大市级医院,但均未能找到育婴室。在这两家医院,记者就为何没有设置育婴室询问了知情人士。据该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我国对于育婴室没有相关明文规定,因此在医院新大楼建设时均未将其考虑进去。

 

少数商场设有育婴室使用率很高,很受欢迎

 

大医院都没有设置育婴室,这是令人意外的,那么,年轻妈妈们经常光顾的大超市、大商场有没有育婴室?从走访结果来看,至少比医院要好一些。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乐购超市,在超市底楼卫生间旁找到了一间育婴室。房间大约4平方米左右,墙体配色很温馨,里面放了一张红色双人沙发、一个洗手台、一个行李台和一个储物柜。

 

超市客服经理孙初介绍,超市为在建造之初就在卫生间旁配套设计了残障人士卫生间和育婴室。由于目前我国没有育婴室建设标准,这间育婴室是按照国外标准建造的。据他了解,育婴室使用率很高,很受年轻妈妈的欢迎。

 

在新开业不久的新卉购物中心,记者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参观了正在装修的育婴室。该育婴室在残障卫生间旁,共有两个坐位,布帘也换成了卡通图案。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该育婴室还将配备沙发等配套设备,让年轻妈妈在这里安心哺乳。“我们力求打造以家庭为单位的消费群体,因此配套设施比较齐备。”该工作人员说。

 

在东兴商厦超市服务台,记者就“这里有没有育婴室”进行了咨询,但工作人员一脸茫然地说:“从没听说过,我们这里还没有这样的设施。”

 

同时,太平洋时代百货、沃尔玛超市等多个大型商场,记者均未能找到育婴室。“你有没有经历过找不到哺乳区域的尴尬?”“你是否更喜欢到配套设施更完善的商场?”“你如何解决在公共场所喂奶的问题?”……记者在各大商场询问了10多名带着婴儿的年轻妈妈。她们表示,大都经历过育婴室缺失的尴尬,有的甚至曾借用商场试衣间给宝宝喂奶。

 

公共场所设育婴室国内尚无明确法规

 

育婴室的“标配”如何?设置育婴室对于公共场所有无硬性规定?记者咨询了浙江靖远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屠祖良。

 

屠祖良查阅相关法律资料后透露,国内最早提出“育婴室”法规的是,1993年国家多部委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其中提出,有5名以上哺乳期妇女的单位,应逐步建立育婴室。去年4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布,其中明确规定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育婴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办好托儿所、幼儿园,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育婴室、托儿所、幼儿园。

 

“但是,这些法规并未涉及公共场所,且对建立育婴室只是倡导性的,并不要求强制实施。”屠祖良表示,因而,公共场所育婴室缺失的问题,在二、三线城市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公共场所设立育婴室,体现了一个城市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尊重及关怀。”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共场所哺乳设立育婴室不仅可以体现我市的人文关怀,还可以防止偷窥、偷拍等不文明行为。

 

该负责人倡议,我市各个公共场所应当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开辟哺乳区域。

 

◆新闻链接

 

在美国,母婴的权益已经被写进了法律中。美国38个州都有相关法律规定,保护妇女在餐馆、商店和其他公共场所哺乳孩子的权利。

 

美国的许多公共场所都配备母婴室或者婴儿护理台。比如在旅游胜地美国奥兰多的迪斯尼乐园,每个女厕内均有婴儿护理台。迪斯尼公园对护理台的卫生有着严格的规定,当每次有游客使用之后,工作人员立即消毒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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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 胡宇翔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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