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年底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桐乡市退出低保家庭生活补助暂行规定》并于今年年初正式施行后,新政效应逐渐显现。据统计,一年以来,我市共有171户低保家庭主动提出退保。
12月初,家住乌镇镇陈家村的老沈委托村委会将一份“退出低保申请书”提交到了市民政局社救科,这意味着他家将从此跨出低保行列,开始自给自足的生活。
老沈身有残疾,从2010年开始就一直卧床不起,妻子也因为种种原因于2008年离家出走,面对上有年迈父母、下有上学儿子的生活窘境,老沈一直束手无策。
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在了解了老沈家的情况后,主动上门为其办理了低保手续,他的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今年,老沈的儿子大学毕业,并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一家人有了新的收入来源。此后,老沈开始饮水思源,最终选择以主动退保的方式感激政府这些年来的帮助。
和老沈差不多时间提出退保申请的还有家住濮院镇梅园社区的小耀,自从几年前父母离家出走后,他的生活就很令人揪心。为了让他能够健康成长,热心的社区工作人员为他办理了低保申请手续。今年,19岁的小耀找到了工作,生活基本能够自食其力,于是,他通过社区将提出退保这一决定转达给了民政部门。
记者了解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刚退出低保的困难家庭可能会存在收入状况不太稳定等情况,对此,民政部门按照《桐乡市退出低保家庭生活补助暂行规定》,向主动退出低保的家庭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今年以来,我市为主动退出低保家庭发放生活补助费达58.98万元。”市民政局社救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政策赋予了退保家庭一个经济上的“缓冲期”,并可以助其实现从单纯依赖政府救济到彻底自食其力的“软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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