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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先行实施

将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跨区落地,这种做法在嘉兴市尚属首例

2013年10月28日 07:51 来源: 《今日桐乡》

  待批先行、跨区建新,看似不可思议,但确实可行。10月22日,记者从河山镇了解到,今年5月起,河山镇八泉、庙头、五泾等7个村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先行实施,而且将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跨区落地,这种做法在嘉兴市尚属首例。

 

  为何要采用此种方式?该镇副镇长胡建荣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项目从申报到批复至少需要半年,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因此,一个项目按正常时间计算需要三四年才能完成。如果在报批前就开始实施,一方面可以减少因某些变故导致拆旧区块调整,另一方面可以提早半年实现目标。

 

  事实上,这对项目实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施中,各行政村要在拆旧区和农户搬迁安置用地确定后,才能组织拆旧复垦、补偿、安置、新农村建设工作,同时,还要在农户自愿和处理好搬迁户经济补偿政策的情况下,经镇政府同意,方可先行实施搬迁和复垦。

 

  “对于农户而言,一定是受益的。”胡建荣说,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农户可以获得资助,在新社区内建造房屋,待建成后,居住环境、条件势必改善许多,而且还能享受更多配套设施。除了农户感受到的直观改变,经整治复垦,成块成方的土地通过流转承包给大户,不但使得原本土地利用率不高的弊端得到解决,也让农户的钱包更鼓。

 

  此外,本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该镇还大胆创新,采用与其他乡镇合作,将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跨区落地。在确保自身农业、工业、商业、招商等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将节余的用地指标予以转化,调剂给其他有需要的乡镇,如此,不但可解其他乡镇用地紧张的困境,同时盘活了存量土地,增加了河山镇的经济收入。胡建荣表示,未来,当河山镇用地不足时,其他乡镇同样可以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调节用地指标给河山,从而真正达到互利共赢,加强了区域联系。

 

  据了解,截至目前,此项目完成拆旧面积接近百亩,已复垦约30亩,预计明年能实现总目标任务20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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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记者 程新星 通讯员 姚莉 编辑: 胡银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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