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崇福城管执法分局执法人员正在镇区拆除落地灯箱广告,400多只广告灯箱现已拆除300多只,如将剩余的100只灯箱广告全部拆除,该镇广告牌整治工作将告一段落。
该分局执法三队负责人孙伟强介绍,这些名为灯箱广告,实际上没有通电,在夜间根本起不到照明作用,相反,由于设置过多,已影响到驾驶员的行车视线。“部分广告灯箱在制作时使用了反光材料,会反射汽车光源,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孙伟强说。
据了解,市里下达给崇福分局的广告整治任务数为800平方米,该镇广告牌摸底的上报数为1500平方米,到目前为止已经拆除了违法破旧广告牌4200平方米,完成市级任务数的525%,也比该分局上报数超出了两倍多。
上报数与实际拆除数为何会相差这么大?孙伟强介绍,上报时还不包括镇区经过合法审批但已经破损的、陈旧的广告牌和落地灯箱广告,按照有关规定,这些广告也应该属于整治范围。因此,崇福城管分局从提升崇福小城市形象出发,对遭到破坏的、审批到期的广告牌也进行了拆除。
该镇拆除的广告牌大头要数320国道边农民房的墙体广告。这些广告牌的面积大的有100多平方米,小的也有几十平方米,广告牌的设置大多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如不及时整治,这一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农村许多沿路房屋都有可能变成非法广告的载体。
“刚开始我们去做工作时,部分农户很不理解,认为这是自家房屋,挂个广告牌增加点收益有何不可?”孙伟强说,农户的情绪他们很理解,除了多次上门做农户工作,他们还及时联系了广告发布方,在广告发布方的配合下,这些违法设置的墙体广告得已顺利拆除。在孙伟强看来,农村墙体广告不适宜强制拆除,如房东不配合,拆除工作将很难开展,所以只有不厌其烦地做通多方工作。
孙伟强说:“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版面大,受风强,其设计、制作和安装如不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将会留下安全隐患。”
如此大规模地整治违法广告牌会不会对广告行业造成冲击?孙伟强说,崇福镇的广告整治工作不是为了完全取缔广告设置,而是为了广告设置的“转型升级”,也就是违法广告拆除了,将会有档次更高、材质更好、安全性能更强的广告载体进行替代,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更新也将更规范、更科学。
“我们拆广告,不是为拆而拆,广告整治的目的是为了凸显崇福特色,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崇福城市综合执法中心主任李中表示,崇福的广告整治工作是崇福“城市形象年”建设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下一阶段,他们将协同镇规划部门,制定《崇福镇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管理办法》,使广告设置更加规范,打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提升崇福小城市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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