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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诉讼档案电子化程度达99%以上

2013年09月11日 07:32 来源: 《今日桐乡》

  近日,60多岁的市民老张来到市法院,想要补办一张离婚证明。可老张只记得自己是在30多年前离婚的,具体哪一年却记不清了,所以他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工作人员仅用短短10秒钟便查到了他当年的离婚案宗,这让老张十分诧异。

 

  原来,不久前,老张想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申请,但是必须提供他当年的离婚凭证,之前他已碾转去过市档案局、镇街道、社区等部门,都无功而返。在市法院拿着30多年前的离婚法律文书,老人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就是它,就是它!原来我是1978年离的婚,几十年前的东西,没想到还能找到,谢谢你们!”老张激动地说。

 

  市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如果遇到老张这种情况,操作起来十分烦琐,因为所有的案卷材料都是纸质的,工作人员必须从纸质卷宗库中逐一查找,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借阅前还必须登记备案,为防止卷宗丢失,查阅、复印都必须由工作人员监督,工作效率低下,当事人也会感觉很麻烦。

 

  同时,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实施以来,法院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我们法官办案,免不了要查阅卷宗,以前都是去档案室翻纸质卷宗,现在只要登录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就可以了,省去了来回跑的麻烦,非常方便高效。”民三庭一位法官对记者说。

 

  据了解,档案电子化管理是省高院今年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但市法院从2006年就开始着手部署该项工作,自开展诉讼档案电子化工作以来,共扫描完成诉讼档案11.96万卷、21.02万册,形成电子档案影像618万个,全部文书档案和99%以上的诉讼档案已经电子化。去年以来供外单位、个人查阅电子化档案1500人次,并初步实现了在审案件同步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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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蔡秀敏 编辑: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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