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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一年超限三次将吊销营运证

2013年08月22日 16:53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记者从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获悉,近日,有两辆货运车由于上半年超限达3次以上,被吊销了车辆营运证。

 

  根据各地公路管理部门关于营运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抄告信息显示,这两辆货运车一辆是王某驾驶的浙FE52**,用于运输水泥;另外一辆是刘某驾驶的浙FG50**,用于运输淤泥。截至今年7月底,这两辆车分别有3次和4次因超限运输,被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公路管理部门查获,其中一辆车在一个月内连续三次被查超限。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分别对这两辆货运车作出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的决定。

 

  据了解,《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桐乡市运管所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违法超限运输危害性的宣传,通过约谈、告诫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当运输车辆被发现超限两次时,我们会通过电话警告。”运管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营运货车及车辆驾驶人员、道路运输企业,他们会严格按照《公路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禁止该车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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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杨 薇 通讯员 冯 涛 编辑: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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