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年,又值毛泽东同志为“枫桥经验”题词50周年。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的人民调解思路下,日前,市司法局在河山镇华台村启动了村级示范化调解室创建试点工作。本次纳入试点的还有梧桐街道百福村和崇福镇景卫村。
“我市现有175个村级人民调解室,开展规范化人民调解室创建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室硬件设施、工作流程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规范化。通过这次试点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市面上推广,努力使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多年来,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是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变革发展,村里的矛盾日益呈现多样化,迫切需要一个规范化的途径来梳理这些矛盾,以防升级。
日前,记者走进华台村人民调解室,3张桌椅整齐摆放,墙上挂着调解室的规则与调解程序。在村里已经当了12年调解员的张剑顺对于这个新的工作环境十分满意,他说自己有一种新家的感觉。
“过去给村民调解,要么是直接去现场,要么就是在我工作的办公室,很不方便。”张剑顺说,“现在有这么一个场所供村民化解矛盾,为矛盾纠纷的调处与化解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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