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激发新居民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如何让新居民更好地享受各项公共服务?记者昨天从市十五届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了解到,我市即将出台《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对不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居民实行积分制管理,这在我市还是首次。
昨天(5月29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盛勇军主持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关于鼓励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政策意见(试行)》、《关于促进桐乡市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实施办法(送审稿)》、《桐乡市人文名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等10个议题。
近年来,我市新居民数量剧增,由2008年的29.7万人增长到目前的43.8万人,占总人口的64.7%,为嘉兴市最高,并呈现总量大、流动性强、年轻化程度高、低端就业、管理难等特点。
“一方面大量新居民的涌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另一方面,给我市社会管理以及入学、医疗、社会治安等带来一系列问题。”市新居民事务局局长陈建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目前户籍政策限制、公共资源有限等原因,本地居民和新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与资源分配不平衡,新居民自身权益缺乏制度化的有效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去年,我市在崇福镇试行新居民积分入户政策,为在全市实施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了有益的尝试。据了解,积分制管理是指围绕新居民的素质、能力、贡献等,设定相应标准进行评分并积分登记,按积分排序享受公共服务的一项政策措施。纳入积分制管理的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拟申请享受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入户等特定公共服务,非本市户籍的新居民。
6年前,博士生张志坚受聘于巨石集团,从江苏苏州来到桐乡工作,担任企业研发部主任。对于即将施行的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他评价说,此举将会极大地增强新居民在桐乡工作、生活的归属感。据了解,以张志坚为首的企业研发团队中,近50%是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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