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带这个头。”近日,面对“三改一拆”行动中的压力,河山镇东浜头村党员张新根作出了这样的承诺。在我市“三改一拆”行动中,“我来带头”已经成为基层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这句乡间流传的俗语,道出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三改一拆”不可避免地产生利益冲突,而这中间,党员干部始终是群众关注的焦点,是群众决定是否主动拆违的“有效参考”。对此,我市态度坚决,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五带头”、“八不准”。“五带头”即带头学习宣传“三改一拆”和“两整治”有关政策,带头支持拆违工作,带头做好家属亲戚朋友工作,带头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带头履行拆迁协议。“八不准”即严格做到不准乱打招呼、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设置障碍、不准袒亲护友、不准负面宣传、不准聚众闹事、不准私搭乱建、不准滥用职权。
河山镇王家弄村的陆阿八有着53年的党龄。由于要到新村点建新房,78岁高龄的陆阿八带头拆除了旧房,住到村里安排的租房内。“作为共产党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我们的义务。”陆阿八说,多年来,自己一直是这样做的。记得那是1982年,村民们要改建新房,按照政策规定,陆家比邻居家少一口人,只能少建8平方米的房子。陆阿八没有多言,依照政策改建,有人说他傻,他就说:“我是党员,必须要带头。”当年如此,现在亦是如此。
在“三改一拆”行动中,许多党员干部的家属也起到了带头作用。梧桐街道庆丰村王家门组是个颇有些年份的城中村,目前已经启动改造。合法面积和补偿价格公布后的第一天,村民王柏荣就前往签订了房屋征收协议。“早签晚签,总是要签的。”王柏荣说,“我儿媳妇是公务员,她对‘三改一拆’的工作挺清楚,还给我做思想工作,让我带头签。”老王说,在这里住了15年,其实也挺有感情,“但政府既然出台政策帮咱们改善居住环境,咱们不能不领情。”
在党员干部的带头下,我市“三改一拆”工作进展顺利,许多群众能够积极自拆,为建设宜居水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