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凤鸣街道合星村村民沈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他在草庵头集镇一家农药店里购买了一瓶乙酰甲胺磷,喷洒桑树后导致蚕宝宝中毒死亡。“找农药店老板索赔时,他却不承认了。”沈先生希望相关部门帮忙处理。
记者前往核实:沈先生告诉记者,4月14日,他去草庵头集镇上一农药店买农药,当时他告诉老板买的农药是喷洒桑树所用,老板推荐了乙酰甲胺磷。回来后,沈先生给桑树进行了喷洒。5月2日,沈先生饲养的两张蚕宝宝出现中毒反应,问了别人才知道,乙酰甲胺磷不可以喷洒于桑树,一旦蚕宝宝吃了残留该农药的桑叶就会中毒。
“我已经明确告诉老板买的农药是用来喷洒桑树的,老板还要推荐给我乙酰甲胺磷,现在种的两亩桑树没用了,两张蚕宝宝也都死了,农药店老板应该赔偿我的损失。”沈先生说,可是,当他找农药店老板对质时,对方并不承认向他推荐过乙酰甲胺磷。
相关部门表示:桐乡市农技推广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乙酰甲胺磷不能喷洒于桑树。这种农药的安全监测期比较长,如果农户超范围使用,将残留农药的桑叶给蚕宝宝吃了,就有可能致其中毒、死亡。目前,沈先生喷的两亩桑树春蚕期是不能使用了,到下半年秋蚕期,看情况采摘。
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农户,乙酰甲胺磷不能使用在桑树上。“这是常识,农药店老板应该清楚,而且这段时间正好是春蚕饲养季节,一般不需要给桑树喷农药。”该工作人员说,沈先生购买农药时双方是如何沟通的已经无从考证,只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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