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记者从相关会议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市将开始实施第四轮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 30个经济薄弱村和30个经济一般村将得到优先扶持。
从2001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先后实施了三轮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多渠道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照“提升富裕村、壮大一般村、转化薄弱村”的发展思路,我市将对村级集体经济经常性收入偏低、村级存量资产较少、“造血”功能较弱的30个经济一般村和30个经济薄弱村进行优先扶持。
会议明确,将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开发自然资源、购置农业设施、举办服务项目、抱团联合发展等五大方法举措,着力破解村级组织“无钱办事”难题,通过3年时间的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经常性收入40万元以下村全面转化,村级集体经济普遍增长,年总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全面形成村级集体经济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市农办、经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经局等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纷纷制订扶持方案,在“美丽乡村”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类建设、村办公场所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出台具体的优惠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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