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19日上午,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的王同学来到市运管所96520投诉中心,她说自己在乘坐出租车时,不小心将手机忘在车上,好在下车时跟司机拿了发票,于是便想找到司机拿回手机。
据王同学说,当天上午,她在市传媒学院乘坐出租车去龙翔街道办事处。在车上接了一个电话,就随手将手机放在了车上。来到龙翔街道办事处后,才发现手机不见了。在向工作人员的描述中,工作人员看到王某手中的发票竟然是很久以前的发票,发票上没有该车的车号和所属出租车公司。
为了能帮王同学找回手机,工作人员逐一联系了该时段通过这条路线上的所有驾驶员,最后终于找到了该同学丢失的手机。此时,王同学表示,当时到了目的地后,计价器上显示的金额是11元,她给了司机20元钱,司机却没有找零钱。
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天下午,当该车司机将手机交到了96520投诉中心时,市运管所工作人员对该司机拾到手机并且主动上交的行为,给予了表扬。但对于其不按计价器收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并根据其违规、违法情况,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罚。王同学事后表示,自己对这个处理结果满意。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