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3楼上有户人家,常常喜欢半夜里唱卡拉OK,声音吵得让人无法入睡。”昨天(4月10日),家住振东新区振华小区的陆大妈向记者抱怨道。
振华小区是个农民新村,里面租住着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一般都在晚上9时多以后开始唱歌,常常要唱到深夜11时才消停,吵得我们头大。”陆大妈说,那里住着几名年轻人,年轻人喜欢音乐,唱唱歌,她不反对,但唱歌也得看时候,不能影响别人休息。深更半夜的,那几个年轻人还喜欢开着窗唱,音响开得震天响,声音传出去老远。“我们家与他们隔了10多米远,声音传过来还是很清晰,真是让人无法忍受。”
记者采访时发现,生活中受夜半歌声困扰的居民有不少。市民朱琴说,她家楼上有户人家,女的喜欢听越剧唱越剧。“常常是夜里11时多,我们朦朦胧胧想要睡觉了,楼上却开始放越剧听了,一边听一边唱,我们去敲门,他们不理睬。”朱琴说,“虽然是楼上楼下,平时也难得碰到一回,她半夜里听越剧,打扰我们休息不感到难为情,叫我们去投诉倒也做不出,只能自己忍受这种噪音。”
很多市民认为,喜欢唱歌喜欢音乐是个人的自由,可以到专门的地方去唱,但在居民区内只顾自己唱得尽兴,全然不顾他人感受的做法不可取。半夜唱歌妨碍他人休息必然会招致他人反感,也损害了他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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