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装有7吨盐酸的拖拉机在途经桐乡乌镇时被乌镇派出所民警查获。经查,司机钱某不具备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属于违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行为,钱某被行政处罚。
辖区一化工企业在购买材料时,没有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其仓库也没有按规定安装防盗窗。民警在检查时发现了问题,随即对该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这是日前乌镇派出所在日常管理检查中查处的两个个案。
为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乌镇派出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在对各易制毒化工企业开展实地检查的同时,每月定期召集辖区15家易制毒企业经营主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上的建议和意见,并对企业负责人、库管人员进行现场指导。除此之外,该所每个季度定期组织一次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会,及时通报前期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建议企业根据年使用量减少一次性购买量,适当减少库存量,以此减少隐患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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