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11日,本报刊登了《十八年收养难题破不了》的新闻,报道了濮院居民于女士抚养养女18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养女的户口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身份证也办不出来。2013年,养女就要参加高考了,但因为身份证没有办妥而无法报名。
昨天(3月28日),于女士再次致电记者,告知养女今年参加高考已经没有任何障碍了。“身份证已经做好了,姓名也改过来了,太感谢记者的帮忙了。”于女士高兴地告诉记者,纠结在她心里10多年的这个难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据了解,于女士养女是1994年11月20日出生的,至去年11月20日已满18周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办理变更手续。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了解到于女士的情况后,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为其开辟了绿色通道。前不久,于女士带着相关证明到公安机关为其养女办理了更名手续,并做好了身份证。于女士说,过两天她将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养女的户口迁到自家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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