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22日,市人口和计生局、市卫生局共同决定,在全市本市户籍育龄妇女和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新居民育龄妇女中实行新型宫内节育器优惠办法,发放使用《桐乡市新型宫内节育器优惠券》,落实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
据悉,该新型宫内节育器优惠劵由市人口和计生局统一印发至各镇﹙街道﹚、振东新区计生办并负责盖章发出使用,领取优惠券的育龄妇女到本市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或市计生指导站实施放置新型宫内节育器手术时,凭该优惠券可当即减免100元放置新型宫内节育器的费用。
我市推出实行育龄妇女新型宫内节育器优惠办法,是为了继续保持适度低生育水平,降低育龄妇女计划外妊娠风险,进一步推广使用新型宫内节育器,鼓励育龄妇女落实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放置宫内节育器﹚,以切实保障育龄服务生殖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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