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龙翔街道种植户王师傅向市长电话反映,他跟老乡承租了163亩土地种植小麦,合同于去年11月30日到期。“当时我和另外9户种植户跟街道提出来想要续租,但是街道没有给过明确的回答。”王师傅说,去年12月24日,街道以产业结构调整为由停租土地,但是王师傅他们已经播下小麦,如不续种将会严重亏损,希望相关部门出面协调。
记者核实:王师傅介绍,2011年10月,他是向龙翔街道农机粮油专业合作社租了土地,签了一年时间,以每亩返粮700斤代替租金。
“去年11月,我向合作社交稻谷时,他们并没有说土地要收回,只是退还了每亩100元的押金。”王师傅说,按照以前的做法,他认为续租是没有问题的,于是去安徽购买了麦种。这期间,9户种植户又添置了一台插秧机、一台收割机和两台拖拉机。
今年春节前夕,王师傅和老乡回老家过年,合作社打电话给他们说要收回土地,限期在今年2月25日前处理补助事宜。王师傅和老乡因过年无法赶过来,相关补偿事宜至今尚未协商好。王师傅说:“163亩土地播下了8000多斤麦种,仓库积压5.6万斤麦种,购进40万元农机,我们要求补偿30万元并不过分。”
相关部门表示:龙翔街道农机粮油专业合作社农技师高根发介绍,租用合同到期,收回土地是合情合理的。高根发说,合同到期本不应该续种,造成的损失种植户是能够预见到的,所以合作社无法接受如此巨额的补偿要求。“考虑到新居民创业不易,春节前,我们向镇里汇报后,以适当补偿回收的方式给出三条处置意见,但他们以回老家为由拒绝接受补偿方案。”高根发说。
龙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吕国震介绍,零散土地经街道流转中心委托合作社出租只是临时性措施,所以签的租期都是控制在一年以内,便于及时收回。“9户种植户的土地租用合同到期后,我们事先开展了相关工作,但收效甚微。虽然责任应该自负,但考虑到新居民创业的实际困难,还是积极地协调,给予适当补偿,前提是补偿费用应在合理范围之内。
吕国震表示,现在街道正在开展协调工作,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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