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濮院镇永乐社区居民朱女士向市长电话咨询,不久前,她所居住的区域被镇政府征迁开发,用于建造商品房。“可征迁完成后,村里只给了我4000元补偿款,但据我了解,村里有的人拿到了几万元的土地补偿款。
朱女士说,她的户口是买来的绿色户口,而得到几万元补偿款的村民则是自理户口。她很疑惑,所以想要向相关部门求证一下,是否因户口不同而补偿不同。
相关部门表示:记者将朱女士的疑惑反映给了濮院镇政府拆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绿色户口和自理户口在土地补偿上是没有区别的。对于土地赔偿款一事,他们是按相关程序一步步实施的,开发征用的区域土地面积统计出来后,把总补偿款支付给村委会,村委会再下发给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根据相关分配方案,分发给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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