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桐乡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资格
在桐乡做出过感人事迹的桐乡人(群体)和新桐乡人(群体)、在外地做出卓越成绩的桐乡人(群体)。
二、评选标准
桐乡市第二届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
桐乡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中: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5)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推荐办法
即日起至3月31日,广大群众和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推荐到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桐乡市文明办,电子信箱:txswmb@163.com,联系电话:89398833):
电子邮件或来信注明“道德模范推荐”字样,被推荐人选应包括以下基本情况:姓名、单位及职务、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推荐奖项、曾获主要奖励及1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以及推荐人、被推荐人的联系电话。
桐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3年2月26日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