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昨天(2月4日),市民李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一周前,她把一件红色羽绒服送到乌镇镇上的一家干洗店干洗,洗好领取衣服时发现羽绒服出现了褪色现象。她要求干洗店赔偿损失,可干洗店不同意,希望相关部门帮忙协调。
记者核实:“干洗店老板也承认,衣服是在干洗之后才出现褪色现象的,但他认为褪色原因在于衣服质量,而不是由于他的操作失误造成的,因此他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李女士说,干洗店老板事先没有任何告知和说明,洗完后衣服没法穿了,应该赔偿损失。
相关部门表示:乌镇消保委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认为干洗店老板明知衣服洗后可能会褪色,但洗之前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存在一定的责任。经过调解,老板同意向李女士支付100元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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