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新居民赵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她是一名水产养殖户,在濮院镇濮新村租了土地养虾。去年,村里农房施工破坏了她的虾塘,经过多次反映,村里才赔了钱。可时过不久,村里修公路又把她的虾塘给搞坏了,这次她要求村里赔偿,但一直没得到解决,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记者核实:赵女士介绍,她的14亩水产养殖池塘是2008年通过全体村民同意,村委会批准后租给她的,合同价是360元一亩,外加每亩20元水电费和村里收取的20元管理费,合计是每亩400元,签约5年,到2013年7月份期满。
去年,附近农房在施工中多次破坏池塘的围网,赵女士找村里索赔,村里让她自己修复后报销了1300多元。“3月份刚修复好,6月份村里修路又把池塘围网给搞坏了。”赵女士气愤地说,为此她找过村里好几次,均无法落实修复或赔偿事宜。
赵女士告诉记者,因为村里没及时处理赔偿事宜,虾塘围网形同虚设,偷捕者泛滥。“有一次偷捕者电鱼电到我家门口,发现后偷捕者却说,不知道这里是水产养殖区,以为是荒水塘。”赵女士很无奈。
赵女士说,她的虾塘分西片和东片两个,西片围网基本没损坏过,年前收获的青虾卖了3万元,而东片的虾塘围网缺失,鱼虾损失严重,基本无收获,损坏的近100米围网现在压在建筑垃圾下,塘里的木桩很多都已断光。最让赵女士担心的是,近来时常有小孩子在虾塘边玩耍,万一掉进去,后果不堪设想。赵女士的要求是让村里派人修复围网,并赔偿两万元经济损失。
相关部门表示:濮新村党总支书记周哲斌介绍,去年因排水沟坍塌严重,村里专门为赵女士的养殖水塘建设了抽水泵站,为她提供上水服务,但所产生的近8000元电费赵女士一直赖着不付。周哲斌说,村里对此事还是十分重视的,近期会派人进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果确因村里原因给赵女士造成经济损失的,村里会承担责任,并协商赔偿事宜。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