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市民蔡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他在加煤气之前都会先称空瓶,加好后回来再称一下,可每次都是缺斤少两,希望相关部门查处。
记者核实:蔡先生介绍,他家的煤气一直是让开电瓶三轮车的人加的,最近连续三次都是缺斤少两。“元旦那天,家里加煤气,16.9公斤的空瓶,加满回来一称30.5公斤,煤气只有13.6公斤。”蔡先生说,明码标示煤气准重为15公斤,100多元一瓶煤气,就这样白白损失了10元钱。
蔡先生认为,煤气公司的解释是误差,但误差也得有个标准,超过标准的误差就是欺诈消费者了。
相关部门表示: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桐乡范围内的灌装液化气确实允许有误差,但误差必须小于0.5公斤。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如果遇到误差大于0.5公斤的情况,可以拨打12365质监部门的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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