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末,又到一年“评奖”时。辛苦一年,通过评比体现个人工作价值,对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以何种态度对待评比,反映了一个人对荣誉的认识。在现实中,有这样两种态度:一种是争在平时,另一种则是争在“评”时。
千帆竞渡,百舸争流。凡事皆有一争,但如何争、争在何时却大有讲究。争在平时者,立足本职,勇于争先,力争完成好每项具体工作。争在“评”时者,平日不努力,到了评比时,“荣誉感”却像“爆米花”一样膨胀,盯着奖励不放。要么异常“积极”,来点表面文章;要么“妙笔生花”,“凭笔”创造业绩……
评比是年终考核激励机制之一,是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干部群众创先争优积极性的一种手段。因此,它考核的必然是平时的综合表现。
平时争,可更上层楼,目穷千里;可永葆活力,干劲十足。在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各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敢于争先,涌现出许多先进事迹,推动了各项事业发展。
“评”时争,只“评”时“抱佛脚”,危害甚大。对个体来说,不与人比工作、比贡献,却与人比职务高低、薪酬多少、荣誉有无。得之以为应当,从此信奉“潜规则”,作风浮躁;失之怨天尤人,从此破罐破摔。而对集体来说,此类行为容易传染,若平时都不争,“评”时你争我也争,会争出乌烟瘴气,争出停滞与内耗。
“功者无赏挫其锐,非功赏之近乎灾。”部门、单位集体平时要大力倡导“干在平时、争在平时”,制定科学合理的测评体系,同时,还要注重日常考评,使评比由年终“算总账”变成平时“常算账”,真正让单位与个人干在平时、比在平时、争在平时。在评比时,注意发动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者、沽名钓誉者、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批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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