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我市庆丰路道路改造工程即将竣工,为进一步加强该路段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示范街”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庆丰路中山路交叉口至景雅路交叉口路段从2013年1月1日起禁止三轮摩托车以及轮距超过90厘米(含)的人力、电动三轮车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南北向通行,其中中山路口、文昌路口、学前路口、金滨路口、鱼行街路口、东兴街路口、公园路口、振兴路口、校场路口与景雅路崇福大道路口允许对向穿行。
2013年1月1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对上述三轮车进入禁止路段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行驶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禁行路段两侧沿街居民、店铺因生活、经营等原因确需使用三轮车的,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临时借用人行道通行。
市民朋友,规范的秩序和良好的环境要靠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来创造。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为“文明示范街”的创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桐乡市公安局交通交警大队
二O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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