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市民沈先生向市长电话反映,他是余新琉璃瓦厂的经销商,并与振东新区在建的永兴小区、金晖小区部分村民签了订货合同。不过,建房管理部门以违反新村统一规划为由,不让村民购买他的琉璃瓦,希望管理部门能给个合理的解释。
记者核实:革新村党总支书记倪阿泉介绍,为提高永兴小区和金晖小区的品位,在12个村民小组的征迁安置过程中,经振东新区、革新村及全体村民组长参加的会议决定,统一迁建安置房的屋面及外墙装饰材料的材质、规格和颜色,安置房瓦片的选用,也是经过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集体商量后同意的。
“为了农民新村建成后整齐划一,村里派出两名村干部配合农房建设管理办,对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帮忙解决。”倪阿泉说,前段时间有个别村民私下和其他经销商签了琉璃瓦采购合同,未经全体村民同意私自安装,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为避免村民建房时产生更大的损失,相关部门只能采取暂停施工用电的措施。
包西组村民赵伟林告诉记者,目前统一安装的琉璃瓦因价格便宜,又是新产品,全省正在推广,绝大多数村民盖好后表示认可,个别人因亲戚朋友从事琉璃瓦经销,不顾大局是不明智的,相信在经过比较后,他们还是会接受的。
“统一安装的琉璃瓦是2.1元一张,而村民自行采购的琉璃瓦要3.8元一张。”村民吴师傅说,单从经济成本上考虑,个别村民完全没必要独树一帜。
相关部门表示:振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管理科相关人员介绍,农户征迁安置小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结构、统一外观,科学合理地打造新农村住宅区。此事,他们事先已征求广大村民意见,全体村民都同意采用统一品牌外观建材。因外观、价格不统一,不符合小区建设整体要求,所以村民自行采购其他供货商的建材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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