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48岁,湖南祁东县人。6年前,他在桐乡一家企业做烧水工。然而,一个老乡的话却让他“一念之差”铸成了终身大错。
“你想不想发大财?”一天,同在这家企业打工的老乡对他说。
“当然想!”罗某不假思索。
于是,2006年11月末的一天晚上,老乡进入这家企业老总的办公室,罗某在门口望风。这次行窃他们总共得手80余万元现金,罗某分到了31万元。
过了一个星期,厂里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罗某将31万元现金用胶带绑在身上,再套上外衣,坐上了从杭州回老家的火车。
刚回老家时,罗某整日里惴惴不安,生怕警察找上门来。然而,转眼到了第二年春天,却一直安然无事,罗某悬着的心慢慢放了下来,开始计划如何使用31万元钱。他对家人说,这些钱是他打工赚来的。他先拿出其中的20多万元,盖了一幢二层楼小洋房,再将剩余的钱承包了10亩荒山,买来了名贵药材的种子,在种植药材的同时,他家还有9亩多的田地,地里不仅种了花生,还种上了桂花树、银杏树等树种。
在荒山上田地里辛勤劳作的同时,罗某因为“望风”一事心里一直受着煎熬,他曾不止一次地想过,要靠种树种药材努力赚钱,有朝一日如果警察找上门来,就将那笔钱还上。
6年过去了,心存侥幸的罗某也渐渐地淡忘了当年合伙盗窃巨款的事儿。
11月22日下午,罗某正在山上躬耕劳作,他远远看到几名警察朝山上走来。走上山来的警察中有从桐乡大老远赶来的,还有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原来,不久前,桐乡市公安局凤鸣派出所在查处一起赌博案件中,一名赌徒说起,6年前他的老乡罗某与人合伙偷了某企业老总办公室80万元现金,逃回了老家。民警马上来到该企业调查。据老总讲,当年他确实被偷掉过80多万元巨款,但出于种种原因,没有选择报案。这可是一起特大盗窃案,办案民警在获取一系列证据后,随即赶往湖南将罗某抓获,同伙杨某警方还在追捕之中。
12月18日上午,笔者到看守所采访罗某,他说:“我出来打工是为了养家糊口,没想到一念之差毁了我,我现在很后悔,我要对民工兄弟说,不义之财千万要不得呀!”
6年前,老乡行窃让他望风,他因此分到31万元巨款。逃回老家后,他承包荒山,以种植药材为生。没想到,6年后警察找到了山上。
“不义之财千万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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