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汇宇都市小区业主金女士向市长电话反映,小区不少住户向开发商租地下停车位,可是对方却告知他们要租车位需一次性付清70年租金5.5万元。她觉得开发商在变相卖车位,不合理也不合法。
记者核实:金女士介绍,开发商要他们一次性付清租金,就是在变相卖车位,况且这些车位并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同时,金女士也质疑小区地下车位,地下停车库的入口处写着是防空洞,既然如此,防空洞是否可以改造成地下车位来出租?
相关部门表示:汇宇控股集团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的地下车库的确属于人防工程,按照相关规定他们也只是租车位,并不是卖车位,他们在和住户租用地下车库的合同中标注了:一次性付清租金便可无限期使用该车位。
为何要一次性付清租金?该工作人员坦言,他们是外地的开发商,等工程和销售结束,他们便会撤出,所以不可能按照住户要求5年或是10年一租。她还表示5.5万元这个价格已经很便宜,即便只使用20年,住户还是很划算的。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防空洞不可以买卖,但可以出租,现在很多开发商正是利用规定中没有明确指出“不能一次性付清租金”而在变相卖车位。
开发商的这种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律师表示,开发商所谓的“车位无限期使用”违反了《物权法》、《合同法》相关规定,因为不动产的租赁时间是不能超过20年的,超过20年以上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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