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新居民方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他今年刚来桐乡打工,最近看到不少老乡都在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他想咨询一下,新居民参加合作医疗有什么具体要求。
记者核实:方先生介绍,虽然此前参加了户籍地的合作医疗,但是看病报销两地跑实在麻烦,所以今年想在桐乡参加合作医疗。
在濮院镇新居民事务所,正在缴费的新居民高先生介绍,今年5月,他在嘉兴市中医医院接受了胆囊切除手术,医药费共计6000余元,由于参加了合作医疗,自己只需要支付2000多元医药费。“虽然今年的筹资标准有所上调,但是门诊和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也都相应提高了,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高先生说。
新居民事务所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新居民参合热情越来越高,近一个多月来,已经有好几百人前来咨询相关问题。
相关部门表示:市合作医疗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在本地打工、经商、创业,并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及其子女,都可以在居住地镇(街道)的新居民事务所办理参合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提交当地县级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加户籍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由政府资助的医疗保障制度的证明。新居民参合后凭合作医疗卡就医、报销,补偿办法与我市城乡居民相同。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新居民,由于需出具户籍地的相关证明,新居民在办理时一定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前打好证明,避免因资料不全而延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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