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市民商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他是高桥镇永安村村民,他舅舅家的孩子才5个多月大就死了,火化后村委会不给他报销产生的1000多元费用,商先生就想不通了,桐乡不是已经实行殡葬免费政策了吗?为什么不能报销?
记者核实:商先生介绍,孩子火化后,他拿了发票找到村委会,要求依据刚出台的殡葬免费政策报销这笔费用,但村里说这么小的孩子不适用报销规定。
相关部门表示:市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梁惠荣介绍,商先生反映的事,其实是对殡葬免费政策的误解。桐乡市殡葬免费政策是今年3月15日出台的,其中包括免费使用普通接尸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接送遗体(骨灰),免费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免费在市殡仪馆冷藏存放遗体3天(含)以内,免费在市殡仪馆寄存骨灰1年(含)以内4个项目。
梁惠荣表示,商先生反映的1000多元费用,经查证是购买骨灰盒及告别厅仪式所产生的费用,不在政府免除之内。梁惠荣说,只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死亡后才享受赠送骨灰盒和免费使用市殡仪馆小告别厅的待遇。本地人、外地人在桐乡境内统一实行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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