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镇长、村长大家都并不陌生,可你听说过“河长”吗?近日,我市把“河长制”写进了红头文件,要求各级“一把手”担任“一河之长”,主要任务就是保护一条河流的水环境。
目前,我市正全力推行“河长制”,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 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的河道“河长制”管理网络,今后,河流的水质考核结果要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经济奖励处罚相挂钩。
日前,第一批47条河流的30位市级“河长”走马上任,由我市四套班子领导担任,每人分管1至2条河流。据了解,第一批接受“河长”管理的河道中,有7条为嘉兴市级河道,例如流经嘉兴市秀洲区与我市乌镇镇的澜溪塘,流经我市洲泉镇、石门镇等多个镇(街道)的长山河等,其余40条为桐乡市级河道,例如康泾塘、南日港、乌镇市河等。
“河长”的职责具体有哪些?作为联系、包干河道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河长”将承担包干河段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牵头组织“一河一策”的制定,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违章清理、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
据市水利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大小河道共2622条,总长2264.61公里,水域面积率为7%。由此可见,这47条河流仅仅是拉开了“河长制”的序幕,目前各镇(街道)也正在积极推行“河长制”,第二批镇(街道)级别的278条河流也将很快迎来各自的“河长”。“‘河长制’的实施范围是全市村级以上河道,层层落实,今后全市2622条河流都会有专人管理。”市治水办主任张建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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