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市民胡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他的私家车在今年4月份出了交通事故,去桐乡兴田4S店维修后发现,换上的挡风玻璃并不是原厂件,希望相关部门相处。
记者核实:胡先生告诉记者,保险公司估价2.3万余元维修费,其中挡风玻璃的价格是800多元。车子修好后,胡先生发现挡风玻璃上并没有现代标志,认为肯定不是原厂件。“我出原厂件的钱,安装的却是副厂件,4S店的欺骗行为严重损坏了他们的信誉。”胡先生说,由于4S店的维修让他并不满意,所以尾款至今未付,即使是七八个月过去了,4S店也一直没联系他。
桐乡兴田4S店负责售后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由于胡先生急着要用车,原厂玻璃又刚好缺货,就先安装了福耀牌挡风玻璃。他说,现代车的玻璃都是福耀牌的,质量相同只是少了标志。
对于胡先生的投诉,该负责人承认在工作上存在失误,当时应该及时与消费者沟通,是否可以安装没有现代标志的玻璃。“当胡先生发现这个情况后要求我们以一罚十,这让我们无法承受,所以拖了这么久也没结果。”该负责人说。
相关部门表示:桐乡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工商部门介入此事后,4S店承认挡风玻璃实际价格为600多元,并当场给了胡先生800元补偿款。
该负责人建议,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首先要积极与商家沟通,争取自身合法权益,沟通无果可寻求消协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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