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不仅让我知道了如何做一个懂法的人,在我生活最困难的时候还帮我申请了救助金,以后,我一定好好做人。”在即将解除矫正之际,陈某在她的“社区矫正期满谈体会”中写下了这样一句话。
陈某是乌镇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60多岁的她因犯包庇罪被判刑。由于没有养老保险,接受矫正期间,生活很窘迫。在一次谈心中,她向社工叹起了苦经。没想到一个多月后,就拿到了市司法局下拨的1000元补助金。
据了解,陈某的案例仅是该镇矫正办开展温馨矫正的一个范例。矫正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当有新的矫正对象进来,矫正办都要举行一个简单的入矫谈认识活动,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并专门为他们每人建立一个档案。
温馨矫正还体现在一个矫正对象配一个志愿者制度上,志愿者要不定期与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跟踪了解他们在生活中的困难,并及时帮他们解决,让矫正对象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同时,对部分没有固定工作及思想动向不稳定的矫正对象,由包干领导约见,了解其最新的动态及思想变化情况。
截至目前,在矫正期内接受矫正教育的36名对象,无一脱管、失控、再犯罪现象的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的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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