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电来电:昨天(11月25日),凤鸣街道张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今年9月初,她向桐乡经济开发区租了一块地种萝卜,却遭到部分村民的无理索赔,村民认为是张女士把他们种在该地块上的菊花推掉的。张女士希望相关部门帮忙协调一下。
记者核实:张女士介绍,这块地位于凤鸣街道卫生院东面,面积在60亩左右,她租的时候土地就已被推平了。她说,以前有许多村民在这块地上种过菊花、油菜花,土地推平出租以后,张女士就种了一种水果萝卜。
“以前在这里种菊花的村民,在菊乡收购期间,常常找我麻烦,他们认为是我种了萝卜后才导致他们种不了菊花的,要我赔偿损失,如果不赔偿就要破坏地里的萝卜。”张女士说,租地时是和开发区签过合同的,就算这块地她没租,村民也不可以在别人的土地上种东西啊。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出面帮她解释一下,平整土地的不是她,不让村民种菊花的也不是她。
相关部门表示:桐乡经济开发区物业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张女士租用这块地的确是跟他们签了合同的,钱也已到账。他说,那块土地闲置好多年了,是当初开河时堆积而成的,后来由于施工单位要验收工程,就进行了推土平整,推平后,就把该地块租给了张女士。村民之所以这么做,可能是村民误认为推土平整毁掉菊花的是张女士。
该负责人认为,如果推土平整后建设工厂,村民可能都会接受,而对于种植农作物,大家可能会觉得“你能种为什么我不能种”。对此,该负责人建议张女士应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多雇几名管理人员看管好菜地,防止村民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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