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农负监管阳光行动。
按照嘉兴农监办要求,我市选择高桥镇作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试点单位。9月上旬,通过浙江农民信箱平台,将高桥镇的做法发送其他镇、街道的农经员,进一步推进农负监管阳光行动。并要求各镇、街道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及时部署并扎实推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工作,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建成“阳光公开、实时防控、社会监督、透明高效”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