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昨天(11月14日),市民王大伯向本报记者反映,今年5月28日,他发生车祸后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现在,他怀疑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失,导致他险些有生命危险,希望医院方面赔偿损失。
记者核实:王大伯介绍,发生车祸后他的两条腿都骨折了,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经过全身检查后,他被送进手术室进行了手术。可是当手术进行到一半时,医生告诉他家人,手术要立即终止,先保命要紧。之后几天,王大伯一直躺在重症监护室内,处于半昏迷状态。
6月8日晚上,王大伯转院到嘉兴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过手术和治疗,他第二天便清醒了过来,并逐渐康复。王大伯妻子听嘉兴医院的医生说,王大伯被送到嘉兴时,肺部积水严重,这是他长期昏迷的主要原因,要是晚半天转院,估计性命都难保。
王大伯认为当时只是两条腿骨折,桐乡的医生却说有生命危险,他认为桐乡医生在手术时存在过失。当王大伯要求医院赔偿时,院方认为手术无过失,并告知王大伯想要医院赔偿先得找第三方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相关部门表示: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正在对王大伯的事情进行调查,但手术是否存在过失,不是随口说说就行了,还需第三方给出鉴定结果。如果王大伯坚决不愿意做医疗事故鉴定,医院方面愿意和他一起去桐乡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王大伯还可以走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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