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工行浙江省分行党委组织部提出了《关于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的实施意见》,工行嘉兴分行结合实际,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以推动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把建立创先争优制度作为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举措,统一思想认识,在党委(总支)的领导下,组织引导党支部和党员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做好建立创先争优制度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用制度来保障创先争优活动的常态化,并形成长效机制,把创先争优活动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文化成果转化运用到推动工作,促进转型的经营发展中。
二、注重结合创新。各单位(部门)要围绕转型发展中心,把握不同的实际情况,把建立创先争优制度与推进全行的经营管理,加快经营转型结合起来;与提高全行党员干部员工的综合素质,增强竞争发展能力结合起来;与根植工行文化理念和动车文化内涵,提升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制度,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三、切实融进业务。各单位(部门)要把解决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中的难题作为建立创先争优制度的出发点,把促进业绩提升的成效作为重要检验标准之一,在急、难、重的业务工作中发挥好党建优势,把创先争优制度建立在推动各项具体经营管理和业务工作上,做到既有特色,更有实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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