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桥镇召开2012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会议。镇经发中心、园区办、卫生办以及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根据市级相关规定,城镇范围内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80%返回给所属镇(街道),专项用于镇(街道)的生活垃圾处理、环卫设施改善和保洁队伍建设,其余20%统一用于全市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因此,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可谓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
据高桥镇副镇长杨董缘介绍,自今年8月初高桥将集镇卫生工作承包给物业公司以来,集镇卫生情况的较大改善是全镇居民有目共睹的。今年已将各村的垃圾房进行维修,明年将继续对全镇垃圾房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同时,镇垃圾中转站搬迁计划已经确定,搬迁后的中转站规模更大,管理更规范,也更能满足农村日益增加的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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