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南县大店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立仅1年多,已完成交易80余项;相沟乡的一项水面养殖招投标,一次性增加财政收入81万元。这些成果得益于莒南县实施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乡镇延伸工程。
近年来,莒南县为规范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在全县推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使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进行管理、统一接受监督”。截至目前,莒南县1个经济开发区和12个乡镇(街道)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全覆盖,已开展村级资产资源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复垦发包等交易事项130余项,成交额1100多万元。
在推进过程中,莒南县对建设目标、机构设置、交易范围、交易程序、交易监督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对乡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考核;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搞好业务指导和协调推进;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均成立由本级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组合拳”效应,加快了建设进度。莒南县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保证资金到位,据统计,目前县乡两级财政已投入资金600多万元。同时,整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现有资源,搭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配齐硬软件设施,合理设置交易窗口,确定专职人员,规范运行机制。在交易范围上,将乡镇、村居使用国家或集体资金建设的小型工程、小额物资采购、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等项目,全部纳入乡镇中心运作。
为确保各项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莒南县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处置本辖区的日常交易行为,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目前,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违法违纪现象得到有效防范,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提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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