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高桥镇毛水浜村村民赵维钦向本报记者反映,今年已经90高龄的他在年轻时当过老师,听别人说政府对曾经教过书而现在生活有困难的人有补助,他想让记者帮忙核实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记者核实:“解放前教了8年书,解放后还当了两年教导主任。”赵维钦介绍,他在1942年至1946年期间在当时的南日乡做过私塾老师,1946年至1950年又任亭桥中心学校的教导主任。由于家庭成分和历史原因,解放后他被解除了在学校的职务。
现在,赵维钦的生活来源主要靠每月110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生活较为艰苦,希望按照政策获得相关补助。
相关部门表示:市民政局社救科科员黄维佳建议,如果赵维钦老人符合低收入、低保的条件,可以向村里申请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由村里认定后上报民政局,并发放补贴。
高桥镇毛水浜村村委会副主任孙际明介绍,赵维钦的家庭条件还可以,子孙工作都很好,并不符合领取补贴的标准。同时,村里早已根据省里文件对符合“六二、六三”年限条件的老同志进行了登记统计,并发放补贴,但赵维钦并不在当年被精简的老师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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