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应该是亲家,现在却为了10万元礼金闹上公堂。收下了10万礼金后,李静却不想结婚了,男友沈亮找她讨回彩礼,但她称自己根本没拿礼金。无奈之下,沈亮只得将“准妻子”李静告上法庭。日前,桐乡法院作出判决,李静返还沈亮彩礼5万元,这场因彩礼引起的纠纷总算落幕。
“试婚”试出了问题
他们在媒人的牵线下相识,却因为生活琐事各奔东西。2010年4月,家住桐乡市崇福镇的沈亮在媒人的介绍下认识了邻村的李静。因为年纪相仿,彼此又挺谈得来,很快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按照当地农村的习俗,沈亮和李静在当年6月举行了订婚仪式并约定了结婚的正式日期。为表诚意,男方还向女方送去了礼金102800元及金戒指、手镯等。订婚后,小两口就开始了同居生活。在双方父母眼里,这段婚姻应该会是美满的。
没过几天,李静发现自己怀孕了,这对两个还没到法定婚龄的人来说是不允许的,为此她只能将孩子打掉了。“试婚”让小两口提前步入了婚姻生活,没少为“柴米油盐”之类的生活琐事拌嘴。2011年2月,李静一气之下就收拾东西回了“娘家”。刚开始,沈亮还以为她生完气就能回心转意,可几次去劝,李静就是不肯再回沈亮家了。
眼看两人没了和好的希望,沈亮就想结束彼此间的恋人关系,可自己家光礼金和金银首饰就花了15万元,这是家里的全部积蓄。于是,沈亮多次上门向女方讨要,却都被拒绝了。无奈之下,沈亮只好一纸诉状以要回彩礼为由将李静告上了法庭。但在庭审中,李静却说自己从来也没收到过彩礼,作为女方介绍人的朱芳美也表示没有见过沈亮所说的彩礼。
法院判还5万元
沈亮究竟有没有给李静送去所谓的彩礼呢?在庭审过程中,李静及其家人一再否认收到过彩礼,却自始至终都没能提出反驳的有力证据。办案法官认为,沈亮就彩礼一事给出了有力证据,再加上男方介绍人的证言,所以最后认定男方给的102800元礼金、首饰等属实。
至于彩礼是否该返还和返还多少,法院也给出了明确答案。“婚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给付彩礼是为了实现婚姻关系作出的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一旦婚约解除,这种赠与行为也就没有了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考虑到沈亮给付彩礼的时间超过两年,其间两人有共同消费的经历,另外李静曾怀孕并以手术终止妊娠,花费了一部分医疗费,所以酌情决定由李静返还沈亮5万元。”办案法官认为。
(注: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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