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升道路交通科技管理水平,确保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有效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市已在全市各主要交通道路和路口建成一批固定式高清卡口交通智能电子监控系统(俗称电子警察监控系统),该系统现已安装调试完毕,并于2012年10月通过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验收,并获该局批复同意用于道路交通执法。此前,我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通过本地媒体对该系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的141个固定点段进行了公布,经上级批准,定于2012年11月1日全面启用道路交通智能电子监控系统进行交通执法。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已公布的141个高清卡口交通智能电子监控系统中抓拍记录下来的不按信号灯通行、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使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经核对审核后将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作为处罚依据。
二、高清卡口交通智能电子监控系统执法实行严格审核制度。高清卡口交通智能电子监控系统记录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过逐级审核把关,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违法行为将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对因紧急避让、道路客观条件造成的轻微交通违法记录,则视具体情况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
三、高清卡口交通智能电子监控系统记录的违法行为实行短信告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对高清卡口交通智能电子监控系统记录的违法行为将实行手机短信告知,七天内向车主发送违法信息,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址、联系方式已经发生变更的,请到辖区车管所办理变更业务或登陆“桐乡公安网(http://tongxiang.jxgaj.gov.cn/)”办理网上变更业务。
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时要注意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文明出行,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桐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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